政策法规
2021年1月26日 政策法规(华东版)No.002
2020年12月30日,最高院公布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
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(以下简称“《解释(一)》”),
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最高院此前发布的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
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、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
问题的解释(二)》、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
解释(三)》以及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(四)》同时废止。
与被废止的4个司法解释相比,《解释(一)》并没有作出新的规定,
只是在原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。本期政策法规将
主要就《解释(一)》中的实体性规定进行说明。
原文链接:
https://www.chinacourt.org/law/detail/2020/12/id/150222.shtml
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(以下简称“《解释(一)》”),
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最高院此前发布的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
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、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
问题的解释(二)》、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
解释(三)》以及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(四)》同时废止。
与被废止的4个司法解释相比,《解释(一)》并没有作出新的规定,
只是在原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。本期政策法规将
主要就《解释(一)》中的实体性规定进行说明。
原文链接:
https://www.chinacourt.org/law/detail/2020/12/id/150222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