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6月27日 案例研究 No.091


■关于分公司如何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问题

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》等
相关法律明确,企业对因生产特点、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,
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职工,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。那分公司
作为企业的分支机构,是否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呢?
如果总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,分公司对应的岗位是否也可以直接
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呢?

本期案例研究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,
希望能为企业的用工管理提供一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