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研究
2025年2月28日 案例研究 No.099
■关于员工未进行加班申请而又主张加班费的相关问题
根据《劳动法》等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
应当支付加班费。实务中,除用人单位基于生产计划等安排加班
的情况以外,员工也有可能基于工作进展情况需要自主安排加班。
为规范加班管理,用人单位往往会建立加班审批制度,如员工要求
加班的,需事先向上司提交加班申请,经审批后,方可实施加班。
那么,如果员工加班前未进行申请,事后又以存在加班为由主张
加班费的,是否能得到支持呢?
本期案例研究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,
希望能为企业的用工管理提供一些参考。
根据《劳动法》等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
应当支付加班费。实务中,除用人单位基于生产计划等安排加班
的情况以外,员工也有可能基于工作进展情况需要自主安排加班。
为规范加班管理,用人单位往往会建立加班审批制度,如员工要求
加班的,需事先向上司提交加班申请,经审批后,方可实施加班。
那么,如果员工加班前未进行申请,事后又以存在加班为由主张
加班费的,是否能得到支持呢?
本期案例研究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,
希望能为企业的用工管理提供一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