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23日 政策法规 No.020


2019年12月2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
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(大陆)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》,
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做出规
定,并明确已在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,并继续
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,可以持相关证明,不在内地
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。

原文链接:
http://www.gov.cn:8080/xinwen/2019-12/02/content_5457637.htm